負責和指導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dòng)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指導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shí)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主 任:李欣茹
副主任:帕提古麗·牙生
聯(lián)系電話(huà):0991-8803590